多項選擇題

甲勞務公司和混凝土工張三(農民工)簽訂了勞動合同,合同約定:
(1)合同期限為某工程的主體混凝土施工完成;
(2)試用期為3個月;
(3)每半年支付一次工資;
(4)勞務報酬的計算方式根據澆筑的混凝土工程量乘以相應單價,但在試用期期間,發(fā)放的報酬要下浮40%。
(5)無論現場發(fā)生何種情形,張三要無條件服從現場施工員的安排。
簽訂合同后,張三發(fā)現根據約定的報酬條款計算后,試用期的月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,于是向甲公司提出了異議。
根據背景材料,回答以下問題。

上述合同條款的第(5)條適用以下哪種情形?()

A.正常施工條件
B.雨季施工
C.嚴重危及勞動者生命安全情形
D.基礎部位施工
E.主體結構施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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