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題陳某是一家律師事務(wù)所的律師。一天,某公司經(jīng)理高某找到陳某,說明本公司因為貨物賣買糾紛想起訴另一家公司,但對于能否勝訴沒有把握,因此對是否向法院起訴很猶豫。陳律師讓其簡單介紹了一下該糾紛的情況,聽完介紹后,對高某說,勝訴的把握很大。見高某還是猶豫,陳律師就說,如果起訴,審理該案的法院院長是他的一個老戰(zhàn)友,關(guān)系很好。同時許諾愿將該案所得的律師代理費8%作為案件介紹費付給高某。于是高某決定委托陳律師作其所在公司的訴訟代理人,起訴另一家公司。陳律師接受委托后,去找承辦此案的法官,請其吃飯,并一塊娛樂娛樂,遭到拒絕。這時高某找到陳律師說他們公司又有一起勞動合同糾紛,聽說另一律師務(wù)所的章律師承辦此類案件很有經(jīng)驗。陳律師告訴高某,章律師只是徒有虛名,事實上是個不學(xué)無術(shù)的騙子,不如讓他自己來代理訴訟。試分析,陳律師的哪些做法是錯誤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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