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項選擇題因房屋所有權發(fā)生爭議的訴訟,屬于()。

A.指定管轄
B.專屬管轄
C.一般地域管轄
D.特殊地域管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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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單項選擇題兩個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,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,該案應由()。

A.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
B.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
C.幾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的上級法院管轄
D.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

2.單項選擇題根據(jù)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(guī)定,人民檢察院對民事案件進行抗訴,()。

A.應當在兩年內(nèi)提出
B.應當提交抗訴書
C.應當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
D.應當以檢察長的名義提出

9.問答題1988年10月,甲市北方文化藝術中心與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簽訂合同,雙方商定聯(lián)合制作以歌頌殘疾人自強不息為主題的60分鐘歌曲錄音磁帶一盤,由北方文化藝術中心收集曲目、進行必要的藝術處理,并解決有關版權問題,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發(fā)行。后北方文化藝術中心收集歌曲12首,在本單位進行藝術處理并制成母帶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因設備發(fā)生故障,便請丁市文化館協(xié)助,江南音像出版公司黃偉等人去丁市文化館利用其設備制作磁帶,文化館還派職工李榮國等人參與制作工作,事后,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付給丁市文化館2萬元設備磨損費和勞務費。該歌曲磁帶取名為"強者之歌",在戊市、己市發(fā)行銷售。此后,白云樂隊認為"強者之歌"中的第2、3兩首歌曲版權應歸其所有,紅土地出版社認為"強者之歌"中的第5、6、7三首歌曲版權應歸其所有,兩單位發(fā)現(xiàn)"強者之歌"署名單位為北方文化藝術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,提出交涉,未能解決爭議,便提起訴訟。一審法院將白云樂隊和紅土地出版社列為原告,將北方文化藝術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列為被告,經(jīng)過審理,判決確認被告行為構成侵權。法院于1990年4月15日將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。此后連降暴雨,交通不便,直到5月2日兩被告才以"事先曾與白云樂隊和紅土地出版社打過招呼"為由,不服判決,到郵電局向法院寄發(fā)了上訴狀。本案經(jīng)第二審法院調(diào)解,雙方達成協(xié)議,被告當即按協(xié)議對原告進行了賠償,并口頭表示道歉。法院在此情況下制作了調(diào)解書,法院送達調(diào)解書時原告對調(diào)解書中的措辭提出異議,拒絕在送達回證上簽字。在這種情況下,法院采取了留置送達的方式。事后,雙方當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見,法院就此結案。本案訴訟主體的訴訟行為有何不當?可以或者應當怎么做?
10.問答題1988年10月,甲市北方文化藝術中心與乙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在丙市簽訂合同,雙方商定聯(lián)合制作以歌頌殘疾人自強不息為主題的60分鐘歌曲錄音磁帶一盤,由北方文化藝術中心收集曲目、進行必要的藝術處理,并解決有關版權問題,由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制作發(fā)行。后北方文化藝術中心收集歌曲12首,在本單位進行藝術處理并制成母帶。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因設備發(fā)生故障,便請丁市文化館協(xié)助,江南音像出版公司黃偉等人去丁市文化館利用其設備制作磁帶,文化館還派職工李榮國等人參與制作工作,事后,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付給丁市文化館2萬元設備磨損費和勞務費。該歌曲磁帶取名為"強者之歌",在戊市、己市發(fā)行銷售。此后,白云樂隊認為"強者之歌"中的第2、3兩首歌曲版權應歸其所有,紅土地出版社認為"強者之歌"中的第5、6、7三首歌曲版權應歸其所有,兩單位發(fā)現(xiàn)"強者之歌"署名單位為北方文化藝術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,提出交涉,未能解決爭議,便提起訴訟。一審法院將白云樂隊和紅土地出版社列為原告,將北方文化藝術中心和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列為被告,經(jīng)過審理,判決確認被告行為構成侵權。法院于1990年4月15日將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。此后連降暴雨,交通不便,直到5月2日兩被告才以"事先曾與白云樂隊和紅土地出版社打過招呼"為由,不服判決,到郵電局向法院寄發(fā)了上訴狀。本案經(jīng)第二審法院調(diào)解,雙方達成協(xié)議,被告當即按協(xié)議對原告進行了賠償,并口頭表示道歉。法院在此情況下制作了調(diào)解書,法院送達調(diào)解書時原告對調(diào)解書中的措辭提出異議,拒絕在送達回證上簽字。在這種情況下,法院采取了留置送達的方式。事后,雙方當事人未再提出任何意見,法院就此結案。如果本案一審判決作出后,江南音像出版公司一家提出上訴,理由是事先有合同的約定,版權問題由北方文化藝術中心負責解決,故構成侵權,應由北方文化藝術中心進行賠償和道歉。在這種情況下,二審當事人如何列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