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指當事人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,而不用文字表達協(xié)議內(nèi)容的形式.
總的來說,在我國,合同形式分為約定形式與法定形式,法律兼采要式與不要式的原則.
合同義務包括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.
指合同中應訂立而未訂立的事項也即合同的客觀規(guī)范內(nèi)容不能包括某種應處理的事項.
最新試題
定式合同的解釋方法
廣義的合同解釋
合同的違約責任
合同參照交易習慣或慣例的原則
有形財產(chǎn)
無形財產(chǎn)
履行地點和方式
符合合同目的原則
合同的價款或者報酬
推定形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