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題我與李某于介紹相識,感覺情投意合,遂發(fā)生了關系。不久,我發(fā)現(xiàn)李某有劣習,便提出分手,但李某威脅我:如果不與其結婚,要讓我身敗名裂,并三番五次到單位和家庭吵鬧。無奈之下,我于2002年5月1日與李某辦理了結婚登記并舉行了婚禮。婚后,李某惡習難改,現(xiàn)在我真的無法忍受這種生活,請問我該怎么辦?我可以提出離婚嗎?我們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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